广州朴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
摄影服务;广告业;文化艺术咨询服务;文化推广(不含许可经营项目);文化传播(不含许可经营项目);文化娱乐经纪人;策划创意服务;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(大型活动指晚会、运动会、庆典、艺术和模特大赛、艺术节、电影节及公益演出、展览等,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);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、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艺创作服务;文学、艺(美)术经纪代理服务;影视经纪代理服务;网络技术的研究、开发;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;数字动漫制作;游戏软件设计制作;模特服务;互联网商品销售(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)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(具体经营范围以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为准);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;预包装食品批发;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;预包装食品零售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刘黎明
经营状态
开业
注册资本
500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1440101MA59T8PA5B
纳税人识别号
91440101MA59T8PA5B
工商注册号
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路332号1711
组织机构代码
440105000663421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17-08-24
企业类型
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营业期限
2017-08-24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广东省
核准日期
2017-08-24
参保人数
3
注册地址
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路332号1711

信息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