垦利县郝家镇东方超市

在本店内零售卷烟、雪茄烟(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),散装食品、预包装食品、冷冻(藏)食品(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3月23日),日用百货。(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;涉及法律法规需经审批的,须凭许可证经营。)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盖长华
经营状态
吊销
注册资本
1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零售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klxhjzdfcs-gai-zhang-hua
纳税人识别号
工商注册号
垦利县郝家镇政府驻地
组织机构代码
370521600019228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05-11-01
企业类型
个体工商户
营业期限
2005-11-01至2012-03-23
行政区划
山东省
核准日期
2005-11-01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垦利县郝家镇政府驻地

信息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