隆昌市石碾镇大春酒楼

中餐服务**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魏大春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0.0003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餐饮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2511028MA63QUDA92
纳税人识别号
92511028MA63QUDA92
工商注册号
隆昌县石碾镇下街28号
组织机构代码
511028600269377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15-01-05
企业类型
个体工商户
营业期限
2015-01-05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四川省
核准日期
2015-01-05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隆昌县石碾镇下街28号

信息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