辉南县朝阳镇清方发廊

理发、烫发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刘志华
经营状态
注销
注册资本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2220523MA164P4J51
纳税人识别号
92220523MA164P4J51
工商注册号
朝阳镇中心小学西侧
组织机构代码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15-09-01
企业类型
个体
营业期限
行政区划
吉林省
核准日期
2015-09-01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朝阳镇中心小学西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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