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宋士梅文化交流中心
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,不得经营;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;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,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。
工商信息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1110108MA04UP8Y1B
纳税人识别号
91110108MA04UP8Y1B
工商注册号
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1号楼1902
组织机构代码
1101082906339
企业类型
个人独资企业
营业期限
2005-11-21至无固定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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