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明区家摄影工作室

摄影的服务。(以上范围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,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,需经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经营)。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曹翠华
经营状态
注销
注册资本
3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机动车、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2410211MA41J0BW0W
纳税人识别号
92410211MA41J0BW0W
工商注册号
金明区大梁路2号楼一层8号
组织机构代码
410211605055023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12-05-10
企业类型
个体工商户
营业期限
2012-05-10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河南省
核准日期
2012-05-10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金明区大梁路2号楼一层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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