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湖县芦沟镇王大春商店

日常用品销售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王大春
经营状态
注销
注册资本
1.9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零售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jhxlgzwdcsd-wang-da-chun
纳税人识别号
工商注册号
芦沟镇大崔东路
组织机构代码
320925600414348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09-03-21
企业类型
个体工商户
营业期限
2009-03-21至2013-03-21
行政区划
江苏省
核准日期
2009-03-21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芦沟镇大崔东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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